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
Beijing Sports Competitions Administration and International Exchange Center
京体竞管国交字〔2023〕3号
各区体育局,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,燕山体育运动中心,各市级协会,各相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新修订的《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》,建立健全我市体育赛事活动报告制度,加强全市体育赛事活动信息收集和公开,促进体育竞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,充分发挥“互联网+监管”职能,现就做好2023年北京市体育赛事信息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,以增强市民体质、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,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通过北京市体育赛事信息登记工作,统筹体育赛事举办,优化赛事项目布局,加快实现各有关部门、各层级和各领域监管信息共享和统一应用,实现综合监管、智慧监管、动态监管,合力推进健康北京建设规划,助力建设国家全民健身典范城市和国际体育名城的目标。
二、赛事信息登记范围
拟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级别、各项目的体育赛事。
三、赛事信息登记内容
(一)必填项
1.赛事年度
2.赛事项目
3.赛事性质
4.赛事种类
5.赛事级别
6.赛事资金来源
7.赛事名称
8.赛事时间
9.赛事地点
10.是否征得比赛场所属地同意
11.赛事规模
12.赛事主办单位、承办单位
13.赛事联络人及联系电话
14.赛事运动员情况
(二)选填项
1.赛事协办单位
2.赛事简介
3.赛事代表图
4.上传附件
四、赛事信息登记方式
(一)登记平台
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网站—赛事管理—赛事登记页面(网址链接:www.bjcac.org.cn/user/#team)
(二)登记时间
2023年全年性工作。办赛单位需要在比赛开始前至少30天进行赛事信息填报。
五、赛事信息登记工作标准
(一)赛事信息登记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请参照《北京市体育赛事登记工作指南》(见附件)。
(二)赛事信息登记申报工作原则由主办单位进行,由承办单位代为申报的赛事均须经主办单位授权后填报。
(三)填报数据只作为体育行政部门进行体育赛事监管的工作依据,不作为体育赛事举办的审批依据。
(四)办赛单位确定办赛计划后即可进行信息填报,填报内容需完整,赛事时间、赛事地点等信息有调整应及时进行更新。
(五)体育赛事名称应符合《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。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、全国性社会组织主办或承办的国际性、全国性体育赛事活动,名称中可以使用“世界”“国际”“亚洲”“中国”“全国”“国家”等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,其他体育赛事活动不得使用与其相同或类似的名称。未经北京市体育局相关部门确认,体育赛事名称不得冠以“京津冀”“北京”“全市”“首都”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。
(六)鼓励办赛单位在“赛事简介”中公开竞赛规程、参赛条件、奖惩办法等内容,并利用平台及时发布赛事公告、赛事新闻、精彩图集、视频锦集、赛事成绩等,方便群众了解相关资讯。
(七)在赛事信息公示审核阶段,填报单位应配合审核部门的要求及时上传相关补充材料。
(八)按照《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》及其他相关规定需要审批的赛事,请主办单位参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。
六、赛事信息登记工作要求
(一)合理规划,准确填报。各办赛单位要优先考虑能够突出首都特色、与冬奥遗产赛后利用紧密结合、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,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。明确专人落实,对填报的信息进行认真梳理、严格把关,保证准确齐全、数据有所依据。
(二)广泛宣传,完善服务。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和体育协会要对赛事登记工作进行积极动员,鼓励、指导本辖区、本系统的各类办赛主体及时做好赛事登记工作。同时,为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。
(三)积极组织,规范办赛。各办赛单位要根据竞赛规则、办赛指南等规范要求,明确办赛的责任分工,加强赛事组织管理,完善风险评估、“熔断”机制等,维护赛事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,保证比赛安全举办,体现北京“双奥之城”应有的办赛水平。
七、赛事信息公示审核职责
市级及以上体育赛事,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负责赛事信息公示审核工作;区级体育赛事,由各区体育局负责赛事信息公示审核工作。审核单位要以赛事信息公示为抓手,加强与各办赛单位的联系,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与服务,全面提升监管效能。
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
2023年1月11日
(联系人:于庶洋;联系电话:65086696)